《五行精纪》:论大运

论大运

运行则一辰十岁,折除乃三日为年,精休旺以为妙,穷通变以为玄。

王氏注云: 夫运者, 人生之傅舍, 推命之说, 先以三元、 四柱、五行、 生死格局, 以定根基。

然考窍运气协而从之,以定平生之吉凶也。大运一辰十岁者, 何也?盖一月之终, 晦朔周而有三十日,一日之内,昼夜周而有十二时,总十年之运气,凡三日有三十六时,乃见三百六十日,为一岁之数,在一月之中,有三百六十时,折除节气算计,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也。人生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,论折除之法,必用生者,实历过日时,数其节气,以合岁月之数,乃若阳男阴女,大运以生日后,未来节气日时为数,顺而行之。阴男阳女,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日时为数,逆而行之。譬如甲子阳男,十二月二十四日,巳时生,是月二十九日申时立春,阳男数未来之日, 自二十四日巳时至二十五日巳时, 方曰一日之实数,至二十九日申时止,得五日三时之节气,实历过六十三时,折除计六百三十日,乃是一岁奇九月之大运, 起于丁丑,是越三岁九月之内,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岁奇九月之大运也。 今人行运多用约法, 以一岁奇八月起运, 便以二岁九月过矣,殊不明折除实历之数也。论行运至五行生旺之地,如木之得春,其敷荣华实可知矣。或行运至五行休败之地,如木之逢秋,衰朽枯藁亦可见矣。

人之四柱五行休旺、生死之理,在乎悟理穷幽,达微通变,以尽其妙。

其为气也,将来者进,功成者退。

莹和尚注云:将来者进,迎之以临官、帝旺。功成者退,背之以休废、死囚。则福祸凶吉可见也。

或曰:生逢休败,早岁孤贫;老遇建旺之乡,临年偃蹇。

莹和尚注云:身须逐运,必假运而资身,势须及时,亦假时而成势。生逢旺岁,运须处于旺乡,晚遇衰年,运恰宜于困地。(并珞录子)

老幼慎勿坐强,壮实惟宜趋旺。

生旺虽吉,而未必吉,衰灭虽凶,而未必凶,达此者始可论运。盖人自生至老,必从微以至少壮,十岁二十岁方当少年之时,惟可行胞胎、养、生、沐浴、冠带处,三十四十岁当阳强齿壮之时,乃可行旺处,五十六十岁当天癸枯竭,只可行衰限,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脉,少年得老年脉,非所宜也。

若值一生运背,三限驱驰,直饶晚入旺乡,已非符叶。

凡人初中之限,合行生旺,而不生旺,晚老之年,合行衰绝,而不衰绝,乃为运背,此等人三限最为驱驰连蹇也。(并壶中子)

年虽逢于冠带,尚有馀灾。初入衰年,尤披尠福。

王氏注云: 年运或初离沐浴暴败之地,而顺行纔至冠带之上, 未可便以为福。盖尚有衰败之余灾也。或自旺之地而行,初至衰乡,亦不可便以为祸,盖尤披旺乡之尠福也。所以行运有前后五行之说,盖由此耶。(珞录子)

将彻不彻,宁有久否之殃;欲交不交,尚有几残之福。

运在衰绝处,将入吉庆之地者,必于临离之时,更有重挠。运在吉庆之地,将入衰绝之处,必于初入时,更有重福也。(壶中子)

阴男阳女,时观出入之年。阴女阳男更看元辰之岁。

王氏注云:男,阳也。或禀五行之阴而生,则谓之阴男。女,阴也。或禀五行之阳而生,则谓之阳女。 阴男阳女禀气不顺, 故大运历过去节, 不顺者,时观出运入运之年而有吉凶之变。

顺者虽不以出入之年为应,亦不可与元辰之厄会。(珞录子)

三命指掌云:凡阳男阳女,至交运时,主有灾滞。

阳男阴女,大小运行年之元辰,亦为厄会。

元辰犯运,仲尼困陈蔡之饥。

行年二运遇元辰,灾祸并至。故譬夫子之厄陈蔡。(壶中子)

凡大运至本命宫,五行生旺,支干和禄马、贵人、食神相生有益处,为吉泰之运。亦不能常为福,须候太岁行年,又看五行生旺,支干和合福神之地,方可发福。大运至吉乡,却遇逐年太岁小运到刑害之乡, 亦主细累浮灾, 但不为重害也。 凡大运至本命宫 , 五行死绝 , 支干刊冲六害,一切凶杀者,为屯蹇,凶祸之运,遇逐年太岁又见刑冲,小运不和,死绝带杀者,方可发祸,其小运与太岁到生旺、禄马、贵人一切吉神者,其年却主有小喜,遂快事。但岁神过宫,福如故也。

凡大运到长生之地,主多有创建从新之事。

凡大运到临官地旺之地,主人盛旺快乐,发权进财,生子骨肉之庆,一运中亨通也。凡大运到衰病之乡, 一运中多退、 破财、疾败事。 凡大运到死绝乡, 一运中, 骨肉死丧, 自身衰祸、钝闷、百事蹇塞也。凡大运到五行败乡,主人落魄懒惰,酒色荒迷。大运到胎库成形冠带之乡,一运中百事得中,安康平易也。

凡推命之祸福,须先度量基地厚薄,然后定灾福。运气譬之船也,命譬之水,随其水之广狭深浅,发得船之力也。凡命有八分福神,行三四分恶运,都不觉其凶,福力厚故也。若五六分恶运, 只浮灾细累而已。 至七分恶运, 方有重灾。 凡五分福命, 行三四分恶运, 为凶甚切。

若四五分恶运,则须死,盖基地不牢固也。凡命中五行衰者,运宜盛。 (寸珠尺璧云:凡衰处行运到旺处脱)

五行盛者, 运宜衰, 衰者复行衰运, 是谓不及。 五行不及, 则遁塞沉滞。 五行盛而复行盛运,是谓太过。过则【击】作成败也。凡大运行十二宫,曾历过本命长生处者,谓之气盛之运,虽岁运来冲克者,为祸不重,盖运气强故也。如大运未经长生,而岁运刑冲克破则便为灾,盖气未备,运弱故也。凡大运曾过旺相,而逢死绝者,为灾轻,盖阴阳五行代谢之顺道也。

纵死于此,亦须令病而终。若方经长生,历于败地,其中有刑克恶杀与命相符而见者,则五行之气反战,故为凶恶而终也。(并烛神经)

凡命有气象,常取生时干神为气,如甲时己时则土气也,乙庚金、丙辛水之类取之也。行运至气象得地处吉,不得地处凶,庚辛、壬癸、乙庚、丙辛为金水象,运至申酉丑上得地。庚辛、戊己、甲己、乙庚为金土象,运至申酉辰上得地。庚辛、丙丁、乙庚、戊癸为金火象,运至巳午戌上得地。庚辛、甲乙、乙庚、丁壬为金木象,运至丑寅卯上得地。甲乙、壬癸、丁壬、丙辛为水木象,运至亥子辰上得地。丙丁、甲乙、戊癸、丁壬为火木象,运至寅卯未上得地。戊己、壬癸、甲己、丙辛为水土象,运至辰上得地。戊己、丙丁、戊癸、甲己为火土象,运至戌上得地。戊己、甲乙、甲己、丁壬为土木象,运至未上得地。戊己、庚辛、乙庚、甲己为金土象,运至丑上得地。看四柱干神得何象,如纯金木水火土,亦为五象。若杂而不入象者,不发,发亦不久。如五纯象,亦有太过之象,仍详当生月令,得地不得地,然后看行运得地不得地,而言发迹,不可以遇禄、马、贵人为得运,遇空亡、羊刃、劫亡为失运也。

凡大运以月上起运源, 却不可以年月参较灾福, 盖有同年同月同日而时不同者, 灾福逈别故也。但以生时支干纳音休旺及神杀断之,无不骇也。又以月参初限,日参中限,时参末限,月则主源,不可冲破。

凡行运且要源发处稳实,终耐患难,富贵可以安享,如发源在时,年空冲死败之地,纵处富贵,终不稳实, 易成易败也。 更以逐宫消息, 最忌太岁小运冲击, 如根基有此, 灾福至本宫,其灾福立应,在年内三合月,并太岁辇路月分之上。

凡行运至夹贵、华盖、贵人、六合上,及乘生旺气者,皆主喜庆,仍须察当生根基,十分则应五分,生时五分则应十分,福与灾同。

凡行运至临宫帝旺上,太岁持之,官员主荐章改秩之喜,官印食神亦然,马旺贵人之地,必入参侍之列,盖贵为君道,马主迁动故也。凡子丑寅卯辰巳四柱阳多人,行运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阴气而发。午未申酉戌亥多人,行子丑寅卯辰巳运发, 名利乘阳气而发也。 二者阴阳均协,然阴人阳发者快。凡水命四柱有土,至火运本是财运,却反为鬼者,以火生土,土克水,是财化为鬼,转福成祸也。水命四柱有金,至土运是鬼运却反为吉者,以土生金,金生水,是化鬼为助气,反为福也。五行俱以此为例。

凡水命人有寅午戌,或纳音火,更行寅午戌运,皆为好运,五行准此推之。

凡水命四柱,有金,有火,固是为福,若行水运,则分擘其福,即为不好之运,他准此。

凡水命四柱,多土,却行木运,然则有救,多主辛苦,歇灭,名曰损气,谓之驳杂,他皆彷此。

凡丁丑人行丁未运, 名曰将凡入圣, 以假为真, 不以退神论。 四柱有丁丑丁未者, 不在此限。

凡甲申人行丙寅运,名曰力停,相冲主破财争竞、屈伸不辨。丙戌人行辛卯运,主钝滞,只宜武人。丙子人行壬寅运,壬入寅家,破其财,不好也。戊寅人行丁丑运,虽是退神,却有济化为福。庚辰人或庚辰月,行乙酉运,乙酉人或乙酉月行庚辰运,名曰鸳鸯刃,大好,须发迹。但重迭者,不佳。乙庚辰酉年月日时者,大凶。凡行运有逆行换甲入癸者,有顺行换癸入甲者,名曰换甲运。古语云:伤寒换阳,行运换甲,换得过是人,换不过是鬼。老人大忌之,后生差慢。(并广信集)

运到换甲为灾运,皆以生年太岁纳音推之,生金畏死火,生火畏死水,生水畏死土,生土畏死木,生木畏死金,经历长生,谓之生实。在死墓谓之死假。如纳音是木,木为身,运过癸亥长生处,交到甲子金,是换甲逢死鬼也。谓金死在子,墓在丑,故一金皆为死鬼也,其人必死。余准此。若命合贵而未贵,合有厚禄而未受,幼年或少年经换甲者,可以过也。只多病患孝服。(三命提要)

凡换甲者, 谓六甲旬中, 至换甲处, 被纳音所克, 换甲无气也。 假令甲子金人, 二月建丁卯,是金胎处生,男命顺行,大运经巳为金长生,此人大运到酉戌即死,缘甲子至癸酉,是十干气止处,换得甲午纳音属火,到酉为死,到戌为墓,所谓生金畏死火,此为换甲无气也。凡纳音不经长生至换甲处,纳音不在死墓,即不为换甲也。假令丁卯人,正月中气日生,作五岁气运算,正月建壬寅,男命逆行即平生不换甲也。缘逆行过去之月,谓五岁以前在壬寅,七十五岁大运方到甲午,纳音已属金,故不为换甲也。换甲所畏者,谓生金畏死火,生火畏死水,生水畏死土,生土畏死木,生木畏死金,生金生火,生火旺生水,生水旺生土,生土旺生木,生木旺生金。凡五行曾经历长生处,即为之生,五行在死墓处,即谓之死。 (三命钤)

大运到换甲宫,看禄马旺,三财有气者,不必怀疑,若禄三才见死夹魁罡,或太岁正临或对照或居刑害位上者,其人灼然殂矣。(金书命诀)

凡行运有见空亡而发者,盖水流湿、火就燥之道也。每见甲申、丁酉、壬辰、癸巳人于午未运上, 大获财。 丙子人于丙申、 丁酉运亦然。 如癸巳人, 行庚申运, 乃望空运也。 十有九发,大宜医卜九流之人,白手起家,却欲出时,忌见并死,是不得到实地也。金水火人同土木不佳。

又云: 行运在空亡中, 欲出未出之时, 忌见太岁 (刑冲并害) ,九死一生, 见恶杀亦然。火命尤紧。(广信集)

运到空亡上者, 盖阳运先到阳空亡, 阴运先到阴空亡,假如阳运顺行到阳空亡上, 逢禄马贵神同位者, 却为亨运使也。 不逢禄马贵神者, 为灾运。 在本禄上建库, 华盖之位, 有灾有福。

在四忌位上有灾。若运上带禄鬼,或下带身鬼,决有丧服哭泣,或主责罚停替之灾,或运上有二鬼,虽在贵位上,亦有丧服哭泣之灾。若交到阴空亡,如禄与身渐向亨,则灾轻。若在本禄贵位,又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,便为好运。若是在四忌上带正官、正印、正天乙者,先凶而后吉。假如阴运逆行,先到阴空亡,逢禄马贵神者,却为好运,使不逢禄马贵神,却为灾运。在于本禄贵位之上,则灾轻。在四忌上则灾重,若运上带禄贵,下带身鬼,决有丧服器泣或责罚停替之灾。若上下有鬼,虽在贵位上,亦有丧服哭泣之灾。若到阳空亡,禄与身渐向荣,则灾轻。若在本禄贵位上,又带正官、正印、正天乙者,即为好运,若在四忌上带正官、正印、正天乙者,先吉而后凶。大抵运到阴阳二空亡,便值身禄、忌神或是克身禄或两凶杀在运下,此人必死,又大凡空亡运禄马运合上命合贵者,到此上当进职也。 (三命提要)

凡甲申人行运至己亥上,多不好,官员多退闲,庶人失财,盖是阴阳穷变之地。如小雪后众鸟成群,以杂雌雄,小满后【?】麂相溷,不识子母,此理不可不详。

凡行运至命后一辰,名破宅杀,主破财散失人口事。凡行运在生旺之地,怕见刑中有克战,如此者或死。凡大运到禄马死败及财命死败之地,被太岁刑冲并迭,功忌见天鬼、截路杀,定主哭声。(并广信集)

时运逢马,吉凶马上,一吉呼而诸吉会,一凶驰而众凶符。

运到马上, 即看马上吉凶, 马主动, 必须细取三元四柱而论, 不可独以马为吉, 而不言凶也。

赵氏新注,珞琭子云:运至禄马为福,若带刑克亦能为灾。

运行伏、返,灾福各端。

伏,守也,逢合则动。返,动也,逢合则静。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,次看运中吉凶通变。

赵氏新注,珞琭子云:运至伏吟、返吟为凶,或带禄马、食神、三财,亦能为福。

凡大运到岁干禄马同位, 生马同位, 禄长生处, 长生临官旺库, 驿马贵神, 贵窠,以上十位,皆为大亨之运。 运上更带正官、 正印,尤吉。若在空亡运上, 则减其福力。 惟禄马生马同位,则不减。若一位带两凶杀以上,亦有灾,克身灾重。运行到禄合命、六合,更带六神干,亦为亨运。阳运到冠带,阴运到衰位,皆为向亨之运。运到禄马同位为福,亦有轻重。假如寅午戌,庚人禄马在申,庚寅人本命虽冲着禄马,运到尤为大亨。若生月日时重迭在寅申上,则是迭相刑冲运,有大灾。若生月日时在申上,则禄马刑破本命,运到亦当灾。

申子辰甲人,禄马在寅,甲申人本命巳刑着禄马,运到亦有小灾。若更生月时在寅申上,是迭相刑冲,运到主有大灾,刑又重于冲也。运到禄库者,主不次陞进之福,若根本合贵,而未贵,中年运到库上,则骤发,一旺十年,交入前后运,则死,为禄死在库前,绝在库后。

若已贵之人,晚年运到库上者,再居辅弼,或始登大位,过半运以后,便为墓使决死于库中也。中年之人阴阳二运,经库前后者,以灾滞言,若阴禄先到绝上,逢驿马贵人同位,即为好运,若少年到库者,乃登第改官之运也。运到空亡库者,少年之人亦为登第改官之运,若官禄享足,晚年遇到者,必死。若有寿而不死,必有重灾。

余尝问行运于道士康子祥, 子祥引宝元玉统经说: 大运到生月生日生时六合位上, 皆主不次升迁,骤登显位。余虽不曾见其书,合以贵人之命,使之有验,运到贵神上,古人皆以为亨通,若甲戌庚到丑未,乙巳到子申,可为亨运,亦不可以一例断为有福,须看凶杀、空亡定其灾福也。若丙丁人运到酉亥,壬癸人运到卯巳,皆先福而后灾。余历考丙丁贵人,少年运到酉亥者,决有丧服,或责罚之灾。晚年运到而死者,十有六七,以丙丁二火,死于酉,绝于亥。

丁人到亥,有暗合者,灾轻,壬癸贵人,少年运到卯巳者,决有丧服,或责罚之灾。

晚年运到而死者,十有六七,以壬癸二水,死于卯,绝于巳,癸人到巳,有暗合者,差轻。

凡大运行到禄干死绝病败上, 为大凶之运, 行到伏吟、 反吟、空亡、 三刑、六害、凶杀骤处,及禄逢鬼, 皆为凶运。(太岁行运, 行到主一年凶) 若病绝运上逢驿马, 或马合者, 始为福,而终为灾。若到死败及伏吟、反吟,上带正官、正印,正天乙者,亦始为福,而终为灾。

余历观贵人之运,死于死绝病败者,十有六七,死于伏吟、反吟、空亡、刑害之运者,十有五六,死于三凶杀或二凶杀聚处者,十有三四也。此谓禄在无气处者,如运到伏吟、反吟上,主有丧服、哭泣之灾。古人云:伏吟反吟,悲哭淋淋。若大运小运相冲,或太岁压运,或太岁小运亦到凶处,此为灾发之年也,灾大则父母亡,灾小则阴人小口之哭。若伏吟、反吟运到禄马建合,生库旺相位上,于禄则利,于家则有小灾。若晚年福衰禄谢,到此运,又是禄命凶位,必死也(并三命提要)

大凡运如或相冲交并,不犯太岁、官符、破军、七杀、年禁三杀、本命元辰、天罗地网、三丘男未申、 女丑寅 五墓男丑寅、女申未、八字金书以丑为三丘, 未为五墓 及诸杀刑害,即不为害。 大凡君子不刑不发用, 值吉宿即为福也。 如二运交并相冲, 犯诸刑杀、 空亡、死绝之类,必主忧厄。(三命纂要)

凡根基元少金者,行运须借金土而旺,元少水者,行运借水金则旺,根基金太过者,金土运必滞,木太盛者,水木运必滞,如丙申年,丙申月,乙时日,壬午时,此命火盛,行运到寅巳午,必灾滞,至火无气处,却喜兆,余皆此(天元变化书)

古书云:凡大运若四柱元少金者,运值金必旺,元少水者,运值水必旺,元盛而运入盛者,水必泛,木必塞,金必折,火必燥,土必滞。

运入天罗地网者,常以戌亥为天罗,辰巳为地网,若男行年至天罗,则有官符、诉讼、刑狱牵缠,女行年至地网,则有口舌、沉疴、萦仍疾病。假令男二十一岁历丙戌,二十二岁历丁亥,此名运入天罗。女年二十八岁历乙巳,二十九岁历甲辰,此名运入地网,余准此。

运入大小耗者, 常以太岁前五辰为大耗, 六辰为小耗,诸书皆以太岁前五辰为大耗,六辰为小耗,独三命指掌与此说同 主诸事丧败,无所成实,行年遇之亦然,假令子年生人,以巳为大耗,午为小耗,若入巳午上,为入大小耗,主诸事耗散。

十不过一者,盖取本命干被大运刑克也, 谓甲乙人忌庚辛,庚辛人忌丙丁之类,若更值禄命衰败,财又无气,不十过一也。假令丁亥人忌壬癸,丁壬之年,正月建壬寅,二月建癸卯,

若是男逆行, 不能过癸卯也。 盖以禄属火, 火到卯上败, 命属水, 身属土, 水土到卯上皆死,又丁人以金为禄财,金至卯上受胎,微有气,不能救援,亥人以火为命财,火至卯上败,此为大厄也。(并三命钤)

凡行运到羊刄上,主财物聚散(寸珠尺壁)

凡行运分上下五年, 今运吉, 而后运凶, 则下五年福浅, 今运凶, 而后运吉, 则下五年凶轻,若凶遇凶,吉遇吉,则吉凶皆重。

【天官杀】

三元到中庸之地,见贵逢合,或只有贵而无合,或有合而无贵,四柱相生,凡得此限,君子将荣,庶人护安,百事吉。

【得势限】

三元俱到旺相地,四柱相承贵。

【龟藏限】

禄金入土干下, 命金入土支下, 身金入土纳音下者, 则享暮年之优游, 不利君子,利小人。盖子弱母胜也。

【波浪限】

金人到亥子岁运是也,木人在此大厄,飘泛如舟。

【风雨限】

运到三元衰绝处,气运小运又为禄鬼,故吉凶来去,迅若风雨。

【布素限】

行运到身旺相,支干死绝是也。若太岁小运扶助,虽入灾运,十年之间,亦有五年

之吉,不致凶甚,故名布素限,或分前后五年,前吉则后凶,后吉则前凶。

【失所限】

三元俱值鬼,二运见三刑,并冲,四柱主本与行年不相承,作黄泉失所之人也。

【破碎限】

此非死限,只是主破资财,运气沐浴,更逢真鬼,如甲衰而有庚之类。

【灾位限】

运到伏吟上,逢丧吊、白衣、飞廉、孤寡、岁刑克身者,定主灾厄。凡得此限,不利亲戚,主有丧服。(并鬼谷遗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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