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卦爻辞:古四分历

《历术甲子篇》所用为四分历,岁实365又1/4,朔策29又499/940。

殷历创制于公元前427年(周考王十四年),沿用至公元前105年(汉武帝元封六年,次年改历),即本表可以用于参照史料的适用范围。

公元前427年,是年实际天象日月合朔与冬至同日同时,在子时正,是制历的理想起点。历元干支为己酉。由此用四分术,反推以蔀首为甲子的时日作为历元,即需要反推15蔀共1140年(BC1567年作为历元)。

《历术甲子篇》以十一月(冬至所在月)为岁首,而建寅为正。

经张汝舟先生考证,《历术甲子篇》这部战国历法开始施行的时间是在公元前427年。
而我们说过,《周易》丰卦中“日中见斗”的日食,发生时间是在公元前466年12月26日。
也就是说,
无论是《历术甲子篇》还是《周易》,这两部“甲寅元”的历法,都是在公元前466年之后才完成的。
而且很可能,这部历法的诞生,还要归功于这一次“日中见斗”的日食。因为公元前427年这一年的冬至恰恰是一个“蔀”的首日,该日的干支为“己酉”,是一个“己日”——巧的是,在《周易》的《革》卦中,赫然写着“己日乃革”!!
明白了“己日”与己酉日的关系,我们才能够明白为什么《大象》的作者说:“《革》,君子以治历明时”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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